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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4

國家級登錄無形文化資產|重要傳統藝術保存者(團體)接班人傳習演出計畫 即日起公開徵件

新聞中心/文化部訊
為共同守護臺灣傳統藝術,彰顯臺灣文化之美,並延續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歷年辦理傳統藝術傳習計畫之新活水,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特別規劃「國家級登錄無形文化資產-重要傳統藝術保存者(團體)接班人傳習演出計畫」,透過公開甄選之作業,鼓勵已登錄且已結業完成之團體或個人進行申請,入選者將可於宜蘭傳藝園區進行長期示範演出。送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6328日止。

主辦單位傳藝中心表示,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案於民國9425日公佈施行後,傳藝中心依法成為「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之主管機關,並與原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並列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之主管機關,統籌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活用之業務。文建會為統一事權,於96年成立「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101年改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移撥整併傳藝中心部份法制業務與現有人員,專責推動全國文化資產業務,執行及督導全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活用、教育、推廣、研究及獎助等工作;傳藝中心之業務則回歸為傳統藝術之典藏、保存、展演、教育、推廣,並作為無形文化資產政策實踐與展示場域。

為共同守護臺灣傳統藝術,延續並彰顯臺灣傳統藝術,整合傳藝中心與文資局之業務執掌,並有效運用兩單位不同業務特色,賦予及弘揚文化資產新的附加價值。傳藝中心將運用宜蘭傳藝園區作為展演平臺與窗口,訂定「國家級登錄無形文化資產-重要傳統藝術保存者(團體)接班人傳習演出計畫」,鼓勵國家級登錄無形文化資產重要傳統藝術傳承計畫已結業之團體或個人申請長期駐園演出計畫,不僅提供傳習已結業各案藝生實踐與展示場域,透過展演呈現與固定收入,藉以保障與延續重要傳統表演藝術傳習者之生命力,並建立全國民眾珍視國內重要傳統藝術之價值觀與重要性。

「國家級登錄無形文化資產-重要傳統藝術保存者(團體)接班人傳習演出計畫」自即日起,開放指定國家級登錄無形文化資產重要傳統藝術傳承計畫已結業之團體或個人送件申請,收件截止日期為106328日(星期二)止,歡迎符合資格之團體或個人送件,相關申請文件請上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官網http://www.ncfta.gov.tw/查詢及下載,如有問題請洽: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劇藝發展組楊小姐(電話03-9705815#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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