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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1

宜警長期佈建查獲|羅○○非法持有改造槍毒案

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本分局於1062月間接獲可靠線報指稱,綽號「龜民」之羅姓男子涉嫌持有毒品並擁槍自重,警方旋即展開調查,據了解羅嫌生性多疑、工作不定且居無定所,行蹤極難掌握;警方歷經2個月長期跟監、埋伏及守望,終發現羅嫌確切之工作地及藏匿處所,偵查人員見機不可失,立即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兵分2路,

分別於羅嫌頭城工作地及宜蘭市藏匿處所前埋伏守候多時,見羅嫌徒步返回住所之際,警方一擁而上,立即控制羅嫌並表明身份及出示搜索票,於執行搜索時,赫然在羅嫌身上腰際處,以束腹帶緊綁,內藏1把金牛座改造手槍(已上彈匣12發子彈)及另1個彈匣11發子彈,隨後帶同羅嫌至其藏身處所執行搜索,於2樓房間內再查獲金牛座改造手槍1支、彈夾1個、槍管1支、子彈47顆、彈頭6顆、彈殼6個、火藥2包總重19.58公克、底火30組以及固定虎鉗1組、老虎鉗1支、尖嘴鉗1支、十字板手3支、鑽頭8支等(改造手槍工具),另在同一處所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4小包總重共計12.14公克、吸食器1組等相關證物,全案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經詢羅嫌表示其所持有槍械係為已故友人交付保管,供作出入防身之用,另持有毒品部份係供己所用;警方對其說法持保留態度,目前已針對上開槍械、毒品來源,擴大向上溯源。

警方呼籲,槍械、毒品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甚鉅,具有重大危險性,更易衍生嚴重社會治安問題,本分局將持續對危害社會治安之槍械、毒品列為查緝重點工作,以維護社會治安,共同建構幸福宜蘭之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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