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本分局頭城分駐所於5月26日 上午9時45分許接獲烏石港安檢所通報:「一名李姓男子,經查疑似通緝犯,請警方協助查證」。頭城所經查證確認渠為臺中地檢發布詐欺通緝犯後,所長蔡明原隨即率警員曾子桓至烏石港漁會大樓便衣埋伏,並於12時10分查獲李嫌,依法逮捕偵辦。
經查李通緝犯因為詐欺案於民國88年遭到通緝,追訴時效到今年9月,等於再過4個月就可以逃過法律制裁,李嫌隱姓埋名了18年,今日與妻子參加龜山島旅遊登島行程,一時疏忽繳交證件,安檢所、旅行業者第一時間隨即通報本分局,在頭城分駐所所長蔡明原、警員曾子桓機警埋伏、英勇執勤下,將李姓通緝犯繩之以法,李嫌遭逮捕時仍一臉驚恐:「你们到底如何知道的?」。顯見本分局對於各類刑案無分大小,均全力以赴依所蒐集之證據及獲取的情資積極偵辦。
再4個月過追訴期|男詐欺犯逃18年落網(影音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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