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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7

教育部籲請家長關懷及支持孩子及早預防及發現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新聞中心/教育部訊
聯合國於每年517日「國際反恐同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Transphobia & Biphobia)均訂定焦點議題,本(2017)年度與「國際家庭平等日」(International Family Equality DayIFED)相互串連,提倡家庭應扮演各種性別特質、性傾向及性別認同家人生命中的重要角色,給予其支持及陪伴,並號召世界各國響應。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4條至第6條已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與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以及學校應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其任務分別為推動全國性、地方及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家庭教育法》第2條亦規定,家庭教育之範圍包含「性別教育」,實施增進性別知能之教育活動。
 
因此,教育部長年推動性別平等意識之宣導工作,包括每週六上午7時於教育廣播電台播送「性別平等easy go」廣播節目、出版「性別平等教育季刊」及「性別隨身讀」等相關刊物書籍,並納入家庭教育中心之親職教養相關研習,持續向社會大眾宣導家庭中的性別平等議題,消除性別刻板印象、避免性別歧視及性霸凌事件發生,積極建立性別平等的生活環境。

教育部籲請學校師生及家長尊重及友善對待各種生理性別、性別特質、性傾向及性別認同學生,及早預防及發現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以提供學生及民眾性別平等及友善包容的學習環境,積極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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