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宜蘭分局大湖派出所於5月18日 受理黃姓民眾至所報案稱,其位於員山鄉湖東村蜊蜱路淡水混養魚類養殖池及大閘蟹養殖場遭人侵入行竊,損失約新臺幣11,000元,大湖所員警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及訪查附近居民交叉比對後,鎖定一台重機車5○○- B○○涉有重嫌,並於19日立即前往機車車主薛嫌位於員山鄉溫泉路之家中查緝,
於住處當場發現涉嫌之重機車及行竊時所穿之青蛙裝、八卦魚網等工具,並將薛嫌行竊影像提供其母指認確認為薛嫌所為,薛嫌並於5月23日 到案說明,本案詢後依竊盜罪函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宜蘭分局呼籲,維護治安,人人有責,為保障個人財產安全,希望警民通力合作,如遇可疑人車立即報警,協助警方偵查犯罪,相信警民攜手通力合作下,更能創造安全且免於恐懼的生活環境,並呼籲不肖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回收來路不明物品謀取暴利,警方將積極查辦並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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