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宜蘭分局新民派出所副所長馬翊晟、警員郭士賢於106年5月19日10時許,在宜蘭市民權路三段一處發現一台疑似為4月24日 於本轄遭竊之自行車,經比對該自行車序號確認後,依跡象研判竊嫌可能為附近住戶,遂於現場埋伏,果不其然有一婦人走出民宅欲使用該自行車時,員警立即上前盤查,
並查該婦人為石○○(44年次),石嫌眼見東窗事發,遂對本案己身犯罪坦承不諱,並表示會偷竊車輛是因其自行車遭人竊取後心生不滿,於路邊發現有自行車並未上鎖遂偷竊該自行車作為代步使用,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函送偵辦。
宜蘭分局新民派出所副所長馬翊晟、警員郭士賢執勤認真,積極查緝可疑人車,查獲贓車,並逮獲犯嫌,足堪同仁表率。另宜蘭分局呼籲民眾發現不法情事應立即向警察機關檢舉,警方將會迅速到場處理,切勿做出違法之舉動而遭到法辦。
邀請你,按讚 或 分享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