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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6

教育部106年度辦理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樂齡學習政策績效頒獎

新聞中心/教育部訊
教育部為積極鼓勵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樂齡學習活動,於1065月辦理樂齡學習政策計畫訪視,評選出2名特優等縣市、13名優等縣市及5名甲等縣市,並訂於「106年度第1次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進行頒獎。

依據統計,臺灣將於107年正式邁入「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將到達14.5%,教育部為因應國內人口高齡化,已於97年起與各縣市政府教育單位合作,於各鄉鎮市區設置樂齡學習中心,106年已設置362所樂齡學習中心,分布於全國358個鄉鎮市區,歷年已累積達1,1303,320人次參與,這些都是各縣市政府及全國樂齡學習中心合力努力的豐碩成果。

為實地了解各直轄市、縣()政府推動樂齡學習現況,輔導各鄉鎮市區樂齡學習中心,激勵辦理績效良好的縣市政府,教育部依據「樂齡學習活動補助與訪視輔導及獎勵辦法」辦理訪視計畫,其評分層面以整體政策、督導機制、經費成效、創新特色四大層面為主,鼓勵各縣市政府面對高齡社會,應該營造以終身學習的友善環境為主,讓國內8成以上的健康及亞健康的老年人因為學習持續保持活力,培養正向健康的身心靈,避免加重長期照護的負擔。

本訪視為21次,106年獲得特優等獎的是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及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以高雄市為例,依據高雄市區域特性分析,協助轄屬樂齡學習中心發展多元樣貌的產業、文化、數位科技、海洋等課程,並且積極整合資源,結合各局處資源辦理樂齡教育,推展整合性的樂齡學習與服務方案,如遠距健康照護服務站、交通安全紮根、亞洲樂齡智慧生活展等計畫,強化樂齡教學,推廣樂齡行銷,頗具特色。而新北市多年來結合學校空間實施「代間教育」,融入多元模式的課堂學習,並規劃創新的活動,鼓勵長者學習不間斷,如樂齡學習嘉年華、選拔樂齡之星、樂學好樣及關懷交流活動等,同時,更結合學生世代志工服務學習,發揮助人為樂的社會貢獻精神。

教育部與各縣市合作帶動的樂齡學習風潮,讓362所樂齡學習中心將樂齡學習資源拓展到全國2,847個村里,並鼓勵樂齡長者學習後,自動自發組成1,112個樂齡學習服務社團,真正發揮高齡人力價值,讓國民享有豐富的晚年生活。更多的學習資訊,請上「教育部樂齡學習網」查詢。
(網址:http://moe.senioredu.moe.gov.tw
本文照片出處教育部

各縣市政府等第如下(順序由北至南到東及離島排列)

1.特優等   (2):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2.
優等(13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竹縣政府、新竹市政府、苗栗縣政府、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南投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嘉義市政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屏東縣政府、臺東縣政府、金門縣政府。
3.
甲 等       (5):基隆市政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彰化縣政府、宜蘭縣政府、花蓮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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