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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3

瓦斯本無害 不慎便成災|內政部持續加強營業場所及瓦斯行宣導

新聞中心/內政部訊
瓦斯桶是許多民眾日常生活的必要設備,為加強保障民眾安全,內政部長葉俊榮於今(3)日部務會報特別指示消防署持續落實相關使用安全宣導工作,提升業者及民眾對液化石油氣使用方法及瓦斯洩漏處理的認知,並積極訂定行政指導綱領,強化營業場所及瓦斯行自主檢查及瓦斯使用安全,以預為防範可能事故,確保公共安全。

內政部表示,日前臺中市逢甲商圈及大里區小吃店發生因瓦斯桶更換不慎造成氣爆及火災事故,前者事故的起火原因是瓦斯行於更換瓦斯桶時,不慎使瓦斯桶由1樓樓梯間掉落至地下室,且容器閥並未關閉而產生漏氣,其後又開啟電氣設備,造成燃燒及爆炸;後者則是因小吃店自行更換瓦斯桶時,未將爐火及容器閥關閉,於更換過程瓦斯洩出遇火源造成火災。上述的事故其實都是人為疏失,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因此,內政部呼籲民眾使用瓦斯時,只要多一分注意即多一分保障,除可確保自身安全外,也可避免發生事故波及周遭無辜民眾。


內政部也建議,因液化石油氣較空氣為重,瓦斯桶應放置戶外通風處,以免瓦斯洩漏時產生蓄積造成危害,並應將瓦斯桶加以固定,防止地震或碰撞時瓦斯桶傾倒拉斷管線產生洩漏。另於更換瓦斯桶時,應將容器閥及周遭火源關閉;如發現有漏氣狀況時,應關閉容器閥避免再漏出氣體,並採自然通風方式,切忌開啟電氣設備,如瓦斯大量洩漏時應即時通報消防機關處理。

內政部指出,內政部已函請各地方消防局加強宣導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及發生瓦斯洩漏的正確處理方法,並將訂定行政指導綱領請營業場所及瓦斯行據以強化自主檢查及瓦斯使用安全作業,後續也將視行政指導綱領的執行情形及回饋意見,研修相關法令規範,以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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