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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8

原民會|積極推動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服務

新聞中心/原民會訊
針對今日(128)有原民團體至總統府陳情,表達「原鄉長照要獨立,政府未落實對原住民族長期照顧的承諾」一事,原民會就推動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業務情形說明如下﹕
105年底行政院核定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首度納入「原住民族長期照顧」專章,深入部落佈建長照資源,提供部落長者具有文化敏感度的長照服務。原民會表示,原民會與衛生福利部依專業分工,並主責推動具文化敏感度的文化健康站,以補助在地民間團體(教會、協會及公益團體)僱用在地族人照顧部落長者。另106年下半年爭取以長照基金支應文化健康站之預算,目前全國已達169站,聘有486位在地照顧服務員,服務約5508位長者,107年預計佈建250站。


原民會表示,已依據「原住民族長期照顧」專章相關執行項目及分工規範,據以執行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政策,並逐年滾動修正,努力克服原鄉長照資源不足、相關法規無法適用等困難。例如對於土地使用政策、建物管制規定等空間限制,經反應後,衛福部於10663日所公布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已納入原鄉設置長照機構之放寬條文,亦即嗣後得以結構安全鑑定取代建物使用執照之規定。另原民會針對培育及留任原鄉長照人才部份,自106年下半年起採納部落的意見,將文化健康站照服員由日薪制改為月薪制,以增加在地人才之留任意願,更重要的是原住民族的長照服務是建立具文化敏感度之服務內涵,貼近部落長者的需要,以發展具原住民族生活、語言、文化脈絡之服務模式。


為廣納各界族人聲音,原民會於今(106)11月成立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推動小組,參加成員包括部落或族群代表及具有原住民族長期照顧經驗的專家學者或民間團體,並於昨日(127)召開第一次會議,將各委員意見納入未來推動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政策之參考,及作為與衛生福利部溝通之重要平台及基礎,期能建構符合部落族人實際需求之長照服務體系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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