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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7

因為農地被污染而退出農保|請儘速向農會申請恢復加保

新聞中心/勞動部訊
農保是實際從事農業工作的農民所參加的職域性社會保險,若是因為持以加保之農業用地遭受污染,導致無地可耕,而被清查退保,對當事人而言,農地被污染、沒有作物收成,若農保也要退保,無疑對農民之保障即有不足。

為了協助農民解決上開情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在1061222日頒訂函示,明定已經參加農保的人,其農地如果經環保主管機關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者,只要其他資格條件仍符合加保規定(例如:戶籍未遷出農會組織區域、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等),則自公告污染控制場址之日起至公告解除止,得繼續參加農保。也請投保農會,應在污染控制場址公告解除列管後3個月內,依農保法令重審被保險人資格,符合資格者始得繼續加保。


勞保局提醒,前因農地公告為污染場址而被退出農保的農民朋友,請儘速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污染公告公文…等),向農會申請重審,經審查符合加保資格者,得恢復保險效力。

上開回復農保之申請,最遲應於1081221日以前向農會提出,以維護自身權益。想進一步瞭解更多農保資訊,請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網址:https://www.bli.gov.tw/),或直接來電洽詢,電話:(02)2396-1266分機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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