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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6

山泉地下水煮沸再飲用|改用自來水安全有保障

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宜蘭縣政府環保局統計105年及106年度民眾申請飲用地下水或山泉水之檢驗件數,不合格率各達87.5%及82.3%,其中以大腸桿菌群、總菌落數二項之不合格比率最多,各達68.75%及64.70%。環保局呼籲,本縣民眾尚有使用非自來水作為飲用水的家戶,應煮沸後再飲用,並考量裝設自來水水源,或改善原有取水、引水、儲水設施及周邊環境。

另外山泉水皆未經處理,且容易受季節性強降雨影響,造成水質混濁或致病菌微生物孳生,取用山泉水後需煮沸後再飲用,勿生飲山泉水。環保局為維護本縣飲用水品質及安全,歷年來均對自來水水源水質、自來水用戶端直接配水點、非自來水水質(含簡易自來水、飲用水井)、包盛裝飲用水水源及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飲水機)等水質加強稽查抽驗,以確保民眾飲用水之安全。

環保局籲請家戶若裝設水塔、水池,其定期清洗為建築物用水設備重要的維護工作,至少應每半年清洗一次(得視水質情況彈性調整)。清洗時應澈底清除水池、水塔之沉澱物與雜質,且同時檢修各項有關設備,另亦可委託合格之專業清洗業者來辦理,以保障飲水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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