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分局延平派出所警員胡新國、吳永望日前擔服18至20時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稱停放於火車站廣場之機車失竊,警方到達現場後,經了解民眾陳小姐(67年次)因早上9時許將機車停放在宜蘭後火車站前廣場,搭乘火車前往花蓮,於當日晚上19時許返回宜蘭卻找不到機車,
警員吳永望協助陳姓女子先於火車站四周尋找,最後於火車站旁人行道上,尋獲報案人之機車,因火車站前廣場為禁止停車之處所,故由廣場管理人員移置到一旁停放,警方現場勸導陳姓女子勿再違規停車,同時趁機向陳女實施防竊宣導,陳女表示機車是唯一的交通工具,對於警方用心協助尋回愛車,不甚感激,並且表示有這次經驗,將不敢再亂停車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