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宜蘭縣報導
宜蘭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日前受理多起消費者因購買數位教材衍生的消費爭議申訴及調解案件,消費者往往於校園周邊、車站、夜市、商圈被業者以協助問卷調查為由攔下,或電話訪問免費到宅輔導孩子課業為由,隨即推銷數位教材產品,以附帶送平板電腦、代辦信用卡分期付費方式、到宅家教課業輔導、比較坊間補習費用及月繳平均金額優惠方案等多種誘因與消費者迅速完成交易。
此類消費型態係屬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多數消費者於第一時間均會以電話或LINE方式向業者提出解約,惟原洽購人員均會以業務繁忙,不在縣內或優惠方式難得等等理由約定見面再談,藉以拖延消費者保有7日猶豫期期限,而消費者往往都以為已經有表達而錯過法定解除權,業者甚至將後續履約債權移轉到資融公司,造成消費者如欲解約更加困難。
據此,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各類商品時,應審慎考量。如遇此類交易買賣案件,交易有疑慮不願買受時,得於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業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建議消費者先以郵局存證信函書面文件告知業者終止契約,再向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
民眾若有消費上之任何疑問,歡迎撥打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電話:03-9251000分機2521-2528或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將有服務人員提供諮詢意見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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