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馬燈製作

※防範 黴漿菌、腺病毒、呼吸道融合病毒,勤洗手、戴口罩,避免感染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

2019/12/27

國際低硫上限109年實施|航港局籲航商公開費用調整機制

新聞中心/交通部訊
為落實空汙防治之環保規定,國際海事組織(IMO)於明(109)11日起實施國際航線船舶應採用含硫量0.5%以下的低硫燃油燃料,導致航商燃油營運成本增加,而有收取低硫燃油附加費之運價調整申請;為此,航港局表示,國際海運市場為自由市場,運價調整將尊重市場機制,但也呼籲我國際航線航商應依航業法第22條規定公開低硫燃油附加費調整機制,提升透明度,有利託運人(貨主)預先因應,貨主如對航商收取低硫燃油附加費有相關疑義,得請本局(各航務中心)協助查處。

航港局局長郭添貴表示,依國際海運運價市場慣例,針對「短期、變動、突發或季節性」等增加的變動成本,國際航商均採用收取附加費的方式,共同分攤營運成本,惟長期而言,燃油市場因應低硫燃油需求增加而提高燃油之供給,使供需趨於平衡,價格回穩。實務上航商為彈性因應燃油價格波動,以較高油價預估費用,申報價格上限備查,實際收取附加費費用將隨市場機制而調整。

有鑑於全球暖化及空氣汙染日益嚴重,已造成全球氣候異常,國際海運組織(IMO)為對環境保護努力,於10710月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70次會議通過之MEPC.280(70)決議案,修訂「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附錄VI「防止船舶空氣污染規則」第14.1.3條之規定,並決議1091月起實施船舶採用硫含量0.5%以下之低硫燃油燃料;交通部於107731日公告採用前開國際規定,並提前於今(108)11日實施。

航港局表示,地球暖化及空氣汙染問題日益嚴重,國際海事組織及政府盼能藉由新制及規範來帶動每個人民對環境的重視,就短期而言,海運相關業者或貨主,相關營運成本可能因此而上升,但反觀長期,全球上萬艘船舶美日若能因此減少77%以上的硫排放,我們將可以有更好的生活環境及空氣品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