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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

109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記者陳仁宗/宜蘭縣報導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09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31日止,惟531日適逢例假日,順延至61日止,民眾如尚未收到稅單者,請儘速以網路、電話、傳真、書面向該局申請補發稅單,或可就近在本縣的鄉(鎮、市)公所、宜蘭縣政府為民服務中心或全國各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

為響應無紙化環保政策,該局指出,民眾可利用已註冊之健保卡/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T-Fido行動憑證登錄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線上查詢繳納稅款,或稅額在2萬元以下亦可持上開憑證就近至四大便利超商,使用多媒體資訊機 (:7-11ibon、全家的FamiPortOKOKgo、萊爾富的Life-ET)自行列印當期房屋稅繳款單,直接在超商櫃臺繳稅,快速又方便。

該局強調,為避免收不到稅單,民眾通訊地址變更應即時通知稅捐機關更正,通知方式以網路、電話、傳真、書面皆可。有關房屋稅疑義洽詢電話: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039325101~6126~133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8594~6101~106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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