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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環保署:永侒礦業開發有重大影響之虞|宜縣府:捍衛好山好水與縣民站在一起

記者陳仁宗/宜蘭縣報導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14)日上午召開「永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領臺濟採字第4384號礦區申請核定礦業用地案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結論為該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縣長林姿妙感謝中央與環評委員們對本案的專業審查、傾聽地方民意,與體認縣民共同保護水源的決心。

今日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歷經3個多小時的審查,在縣府與在地相關民意的踴躍發言,以及各級中央與環評委員、專家學者的專業監督下,認為本案開發行為,因基地生態調查、水文評估及調查未能完整說明,且本案開發可能對周遭環境及水源有重大影響之虞,建議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所訂「有使當地環境顯著逾越環境品質標準或超過當地環境涵容能力」之規定,亦即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專案小組同時具體要求申請人應對(一)基地上下游水資源調查(二)基地鄰近山區天候所致之環境敏感點災害環境風險評估、減災與韌性調適計畫(三)基地與交通運輸道路之生態調查(四)本案開發產生之空氣污染物對鄰近地區之影響(五)研擬訂定環境監測計畫及邊坡穩定分析等(六)強化施工及營運期間之交通衝擊與噪音影響對策(七)委員、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所提其他意見,就以上項目納入第二階段繼續討論。

由於本案開發後恐對宜蘭水源造成不可回復的影響,目前已有超過五萬人連署反對,縣府再三呼籲中央及環評委員們傾聽民意,與縣府站在一起,攜手捍衛宜蘭的好山好水。縣府代表並於會中表達本府守護宜蘭環境之立場,亦建請開發單位再予評估開發之必要性,並請經濟部礦務局確認,請委員惠予以審查。

林縣長表示,為了護水護山,今年的三月宣布將礦場相關範圍,依據國土計畫法劃設為國土保育區第一類,明定該區域禁止或限制其使用。縣府用具體行動表達我們寸土不讓的決心,以及與縣民站在一起的立場,這樣的決心與立場,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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