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陽新聞網報導】
古姓男子與何姓友人同為宜蘭縣大同鄉居民,於今(18)日凌晨,在大同鄉台七線89.5公里赤水橋下方約300公尺蘭陽溪河床,以小貨車私自載運自國有林班地流出之珍貴林木下山,企圖變賣得利。為躲避警方查緝,載送途中並以帆布及大型水桶遮掩木體。不料途經台七線99.7公里處時,帆布為風吹起,恰巧被欲下山參加講習所長許金標眼尖發現,當場攔查起獲台灣扁柏1支,警方訊後將兩人依刑法竊盜及森林法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本案犯嫌竊取一級針葉木珍貴樹種台灣扁柏1支,材積為0.91立方公尺,約巿價新臺幣45000元。本案涉及森林法第52條規定:於保安林內竊取主、副產物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贓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林木生態保護係國家重要政策,警方平日列為維護國有林木生態指標案件,宜蘭縣政府警察三星分局呼籲,民眾應拒買國有珍貴林木之製品,以遏止山老鼠竊取之惡行,並呼籲全民發現有可疑人、車,立即通報警方及林務局,以共同維護國家珍貴自然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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