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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7

宜蘭縣:104年毒性化學物質毒災區域聯防組織演練


【蘭陽新聞網報導】
預防災害發生,平常即應好預防管理,要做好預防管理,需靠平時演練、訓練!縣環保局於17日上午假五結鄉利工三路及利工一路一段交叉路口,舉辦本縣毒災區域聯防組織演練,係為避免毒性化學物質事故,造成重大人員財產損失,特邀集本縣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廠(場)所組成之本縣毒性化學物質區域聯防組織,進行毒性化學物質洩漏事故演練,以強化災害預防,驗證災害防救體系。

環保局表示,防災第一要務就是做好充足準備,意外發生才得以迅速消彌,本次演練模擬情境為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龍德廠載運二硫化碳槽車於運送過程,法蘭螺絲鬆脫,造成二硫化碳外洩,現場運送人員立即通報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龍德廠應變,並現場防堵疏散。

二硫化碳屬急毒性化學物質,對人體之影響如下:
吸入:
1.暴露於500到1000 ppm可能導致嚴重情緒及人格失常,包括激動、困惑。
2.暴露於4800 ppm 30分鐘會昏睡且可能致命。
皮膚:會發生皮膚感光度之增強。
會經由皮膚吸收,症狀如吸入途徑所引起。會溶解皮膚油脂、可能造成鱗狀皮膚。濺到皮膚可能導致起水泡。靠近神經處吸收可能造成神經損傷。

 本次演練程序分別為:
(一)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龍德廠(以下簡稱台化龍德廠)載運二硫化碳槽車二硫化碳外洩。
(二)台化龍德廠啟動緊急應變機制及人員疏散。
(三)台化龍德廠現場進行人命救助及災害搶救。
(四)環保局現場督導、北區環境事故專業專業技術小組協助應變及台化龍德廠災後復原。
(五)環保局環境複偵檢測確認,台化龍德廠應變作業停止。
(六)毒災狀況解除、相關單位進行災後檢討。
依毒性物質管理法第16條規定,運作第1類至第3類毒性化學物質應積極預防事故發生,並組設毒性化學物質聯防組織,本縣毒性化學物質區域聯防組織自去年成立,運作第1類至第3類毒性化學物質之學校機關(含廠場)均加入該聯防組織,本次為毒性化學物質區域聯防之首次辦理災害演練。期透過本項演練,強化本縣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廠(場)發生事故時之防護、應變,健全法令知能,落實預防管理,以強化防護能力。

照片解說:104年11月17日上午11時00分台化纖維(股)公司龍德廠,運送毒性化學物質二硫化碳,行經五結鄉利工三路及利工一路一段交叉路口,因車輛撞擊致使連接管線法蘭螺絲老舊鬆脫,二硫化碳外洩,現場運送人員發現後 先行止漏收集。

現場人員實施先期控災,由於二硫化碳屬急毒性化學物質,工作人員立即通知台化纖維(股)公司龍德廠值班主管,值班主管瞭解狀況後向廠長報告,員工立即進行區域警戒,防止其他人員及車輛進入事故地區。

廠長研判事故具重大潛在危害性,通報廠區指揮官。廠區指揮官接獲通報後,通知廠區緊急應變組織成員前往現場並成立緊急應變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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