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陽新聞網報導】
羅東林區管理處太平山工作站人員接獲線報,於台七線65公里明池山莊後方有竊嫌正在盜伐林木,即聯絡三星警分局明池派出所員警,前往查緝,於104年11月13日7時20分在台七線65公里明池山莊後方水管路約50公尺處(國有林太平山事業區第14林班地)
發現犯嫌李○福以手板鋸鋸斷枯扁柏樹頭根材段木1支,犯嫌李○福供稱目前職業為「廚師」,因扁柏香味濃,想鋸ㄧ段帶回家「裝飾」及「聞香」用等語,現場查獲枯扁柏樹頭根材段木1支(材積約0.02立方公分、山價約新台幣1000元)、手板鋸1支及斧頭1支等贓證物,全案詢後依違反森林法及刑法竊盜等罪嫌移請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三星分局表示:林木生態保護係國家重要政策,民眾應共同維護林木生態資源,警方會將盜伐林木案件列為重點查察,若民眾發現可疑人、車可隨時向警方舉報,讓警民合作共維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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