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陽新聞網報導】
宜蘭縣議會國民黨黨團今(8)日召開『宜蘭縣政府官員白賊七現形記』記者會。
縣議員黃定和表示:
104年11月9日曾至員山鄉大湖一段33、40地號交界處進行『疑似違規開挖山坡地整地現勘』,於現勘當時,便嚴正懷疑【宜蘭縣立殯葬管理所】不顧居民及用路人安全,進行違規整地及開挖。
當日,宜蘭縣立殯葬管理所所長簡倉梁還於媒體前受訪,公開表示:地目符合且並無違規。
但經議會再次詳實調查,並已於104年12月1日收到殯管所所發回函(宜殯字第1040001827號)表示:
1. 經現勘確認縣立殯管所管理縣有土地員山鄉大湖一段33、40地號交界處開挖整地確有越界至山坡地範圍內,越界面積依農業處所測面積為準,請農業處依相關規定辦理違規處份。
2. 請縣立殯管所對越界開挖整地行為簽辦自請處份。違規裁罰金額是否由公款支出繳納,請簡所長審慎研議。
3. 農業處近期將安排宜蘭縣政府水土保持服務團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輔導縣立殯管所對整地現場邊坡應實
保護事項。
事實勝於雄辯,宜蘭縣政府強詞奪理,不顧縣民及用路人安全。違規進行山坡地開發及整地,請簡所長不要再當【白賊七】,並請簡所長要公開向縣民致歉,並還議員一個公道。
黨團書記長陳鴻禧表示: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一般縣民若未經申請許可違規開挖、整理山坡保留地,需處以6萬元之罰款。縣府違法請一視同仁,一併開罰。以正視聽。
議員本於監督縣政之責,關心各項縣政,不會無的放矢,請縣府相關單位坦率面對,不要只想扭曲議員的監督。
縣府回應福園服務中心左側工程
有關議員質疑「員山福園違規整地」乙事,處理過程說明如下:緣起104年9月28日杜鵑颱風過後,宜蘭縣立殯葬管理所﹝以下簡稱殯管所﹞,考量福園全區已完成整地及綠美化工作,但福園服務中心左側,因風災過後,竹林雜木橫陳,基於園區環境維護管理之責,予以進行地面整理及綠美化工作,惟殯管所施工過程中不慎越界,業已於104年11月26日會同相關單位現勘確認,本府農業處已依相關規定辦理違規處分在案。
就殯管所為園區環境整理不慎越界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乙事,殯管所簡倉梁所長已自請處分外,該區域將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立即進行邊坡保護工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