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陽新聞網報導】
羅東分局於105年1月17日19時40分接獲報案,在羅東鎮博愛路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員警到場後卻未發現肇事車輛,除立即調查死者身分外,並查訪周遭居民並調閱附近監視器。
經調查該名女性死者姓張,58年次,為附近住戶,家屬表示張女約晚間6點半左右出門,沒想到卻收到此噩耗。經調羅東分局連夜追查、過濾往來車輛,終於比對出肇事車輛車號,通知車主於18日晚間到案,肇事車輛已由該分局採證。
駕駛簡姓男子到案後表示,昨(17)日晚間行經該處左轉時未注意到張女,撞擊後也未下車察看,隨即駛離該處,今日帶家人前往臺北看病,經警方通知,已知無法逃避,故將車輛駛回到案。羅東分局偵訊後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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