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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1

本(105)年3月28日報載「屏東/電動機車肇事率高 港客墾丁自由行命危」本局之澄清說明

新聞中心/經濟部訊
據報載,港陸客到墾丁愛騎不必駕照的電動機車,肇事率高,本(105)年已發生數起傷亡交通事故。二月份,陸客情侶騎乘電動車,雙載遊墾丁,疑似因車速過快、剎車不及,釀成一死一傷車禍事故。另於三月份,兩名港陸客騎乘電動車發生追撞事故,造成一命危。
經查,報載之陸港客所承租之電動車均為不用駕照、不用戴安全帽、不可雙載之電動自行車,並非電動機車。恆春警察已於墾丁大街持續加強宣導,請業者告知遊客租騎電動車不超速及要戴安全帽,並在易發生電動車事故路段加強取締告發,維護恆春地區交通秩序,避免憾事再發生。

為保障消費者所購買電動機車之安全性,經濟部致力於提供國人高品質產品,自民國98年起制訂「電動機車性能及安全測試標準(Taiwan E-scooter Standard, TES)」,也是全世界第1套針對電動機車所訂定之規範,範圍包含消費者最關心的爬坡能力、最高速率、續航性能、充電系統安全及鋰電池安全等13項測試,由工業技術研究院、車輛研究測試中心及台灣電子檢驗中心等專業單位進行嚴格把關測試。
 
車廠除了所生產之車款須通過測試外,尚須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及維修體系,包括維修保固、道路救援及能源補充等,才算通過認可。

為鼓勵國人購買與使用具有品質安全保證的電動機車,經濟部與環保署還提供購置補助,民眾凡購買符合經濟部認可之電動機車產品,依其車型等級不同,可獲得不同金額之購置補助:經濟部補助重型與輕型等級電動機車每輛補助新臺幣10,000元、小型輕型等級電動機車每輛補助新臺幣7,200元;環保署針對汰舊二行程機車換購重型等級電動機車每輛補助新臺幣7,000元、輕型與小型輕型等級電動機車每輛新臺幣5,000元,各地方政府為配合政策推動,也另編列加碼補助金額(請洽各地方環保局)

經濟部工業局呼籲,民眾若欲選購電動機車,請務必選購經濟部認可之合格電動機車,不僅有政府的嚴格把關,安全有保障外,還能享有政府的高額雙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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