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破獲時間:105年04月11日
嫌犯: 莊○宗(51年次、花蓮縣花蓮市)
莊姓嫌犯於104年10月因詐欺案件出獄後,仍不知悔改,105年3月從花蓮到宜蘭租屋,自105年3月起至4月10日止陸續在羅東、宜蘭、礁溪等地向8處商家,假冒清潔隊訂購物品後佯稱車輛中途毀壞向店家借新台幣2000元不等金額。
案發後本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閱路口畫面,發現莊嫌作案前均會租機車犯案,清查轄內租車行後得知莊男於4月11日 會歸還租賃機車,趁莊嫌歸還租賃機車時通知到案,宜蘭分局正擴大偵辦中。
警方呼籲民眾及商家遇民眾訂購物先請其留下電話,並播打電話查證,一聽二掛三查詢,或以165專線查證以避免遭詐欺,如發現可疑人、車請即向警方反應或110報案,以共同維護治安。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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