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國民運動中心之興建係馬英九總統於民國98年縣市長選舉期間所提出之政見,馬總統曾在98年7月22日召集中央相關部會決定,為提高運動人口,將規劃自98年起到102年,四年內將在全國興建50座運動中心。
該計畫經當時體委會於98年11月27日提送計畫,而經建會(已改制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於第1378次委員會審議通過。
國民運動中心興建計畫自98年起陸續規劃在全國興建50座運動中心並應依國家發展委員會審查的意見需朝以ROT方式規劃興建,將願意自行負責維運管理費用之地方政府列為優先辦理對象,俾利場館永續經營;另亦宜採取營運先行發包,再進行規劃設計之方式辦理,讓未來之經營管理者得依其需求,事先進行規劃設計,以確保營運之永續性,14日上午假宜蘭運動公園(原宜蘭縣立游泳池)舉辦「宜蘭國民運動中心(新建工程)」動土典禮。
98年底雖當時宜蘭市人口數僅為9萬5000人未達設置基本要求的15萬人規模,但該縣仍向中央提出補助本縣興建國民運動中心的計畫,依未來宜蘭國民運動中心營運之可行性就各層面進行評估,經過縣府團隊的努力,終獲體育署審查委員審查通過興建。
宜蘭國民運動中心包含25*17公尺的溫水游泳池(另含SPA池、紅外線烤箱、蒸氣室)、體適能中心、韻律教室、綜合球場、羽球場、桌球場等六項核心運動設施,未來宜蘭國民運動中心內運動場地及游泳池將不可受天氣、季節等因素,全年開放民眾使用,營運管理除提供部分時段、場地供公益使用及訓練外,與考量一般民眾使用需求,作妥善規劃安排,以增進場館使用效益。
國民運動中心之興建係馬英九總統於民國98年縣市長選舉期間所提出之政見,馬總統曾在98年7月22日召集中央相關部會決定,為提高運動人口,將規劃自98年起到102年,四年內將在全國興建50座運動中心。
該計畫經當時體委會於98年11月27日提送計畫,而經建會(已改制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於第1378次委員會審議通過。
國民運動中心興建計畫自98年起陸續規劃在全國興建50座運動中心並應依國家發展委員會審查的意見需朝以ROT方式規劃興建,將願意自行負責維運管理費用之地方政府列為優先辦理對象,俾利場館永續經營;另亦宜採取營運先行發包,再進行規劃設計之方式辦理,讓未來之經營管理者得依其需求,事先進行規劃設計,以確保營運之永續性,14日上午假宜蘭運動公園(原宜蘭縣立游泳池)舉辦「宜蘭國民運動中心(新建工程)」動土典禮。
98年底雖當時宜蘭市人口數僅為9萬5000人未達設置基本要求的15萬人規模,但該縣仍向中央提出補助本縣興建國民運動中心的計畫,依未來宜蘭國民運動中心營運之可行性就各層面進行評估,經過縣府團隊的努力,終獲體育署審查委員審查通過興建。
宜蘭國民運動中心包含25*17公尺的溫水游泳池(另含SPA池、紅外線烤箱、蒸氣室)、體適能中心、韻律教室、綜合球場、羽球場、桌球場等六項核心運動設施,未來宜蘭國民運動中心內運動場地及游泳池將不可受天氣、季節等因素,全年開放民眾使用,營運管理除提供部分時段、場地供公益使用及訓練外,與考量一般民眾使用需求,作妥善規劃安排,以增進場館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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