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宜蘭5月4日發生一起以拖車行竊路邊機車案件,經警方調閱公布監視器畫面後,宜蘭分局民族派出所所長陳以昇認出該民為轄區於4月30日查獲之王姓機車竊盜犯(50年次),因王嫌時常至派出所叫嚷沒錢吃飯後揚長而去,陳所長便交代所內員警見到王嫌立即將人留置,果不其然5月4日晚間王嫌再次造訪派出所,值班警員見狀立即將人留置,並詢問該案是否為他所為,王嫌見事跡敗露,乖乖俯首認罪。
王嫌於4月30日13時許於軍民路因輕機車牌懸掛重機車上遭民族所警員沈鈺雄、黃如暘盤查,2員核對該重機車引擎號碼,為4月26日於瑞芳分局通報失竊之重機車,車主為王嫌女兒,王女接獲通知堅持提告,警方將王嫌以竊盜罪函送偵辦,沒想到過沒幾天王嫌再度於礁溪犯下機車竊案,被眼尖所長發現特徵符合,於是交代員警等待王嫌自投羅網,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函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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