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一名男子日前在羅東鎮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涉嫌公共危險經警方移送地檢署情緒不佳,因無力負擔賠償且擔心造成家人困擾情況下,酒後步行至蘭陽大橋上欲輕生,
進士派出所警員陳正峯擔服16至18時交整勤務,接獲通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見該名男子酒後心情低落坐於橋墩上,作勢要跳河自殺,警方循循善誘使其轉移注意力後,緩緩接近即時將該男子抱離橋墩。
進士派出所警員陳正峯擔服16至18時交整勤務,接獲通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見該名男子酒後心情低落坐於橋墩上,作勢要跳河自殺,警方循循善誘使其轉移注意力後,緩緩接近即時將該男子抱離橋墩。
警方即時救護予以勸導後,其何姓女友到場關心稱其男友姓游(83年次)因日前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自認遭受委屈且無法得到家人諒解心情低落,警方關心詢問是否需送醫,游男表示無需就醫後,警方請其女友對游男應加予關心,以防憾事之發生,並交由其帶返家中休息看顧,當事人對警方之協助不甚感激,不斷讚揚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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