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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9

夏季高溫|車內勿放易燃物,以防火災發生

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炎炎夏季,氣溫常逾30℃,停於室外之車輛,經烈日照射,車內溫度可上升至50℃,若長時間曝曬更可高達80℃,車內如放置塑膠殼打火機等易燃物,可能因高溫自燃,引發火災,籲請民眾注意防範。
塑膠殼打火機內容物為丁烷,其常溫常壓下為氣態,經加壓冷卻為液態充填於容器,如受熱壓力隨之增加,打火機因而爆裂起火。因此,如打火機、瓦斯罐、精油、芳香劑等易燃物,應避免放置於室外車內,以免高溫起火。此外,易生折射之物,諸如玻璃瓶、寶特瓶、眼鏡等,因陽光折射聚熱,可能引燃車內物品及內裝,亦不可隨意擺放。

在享受陽光季節同時,請注意打火機及易燃物使用安全,勿將其放置於室外車內,並多留意車內易折射物之擺放位置,慎防火災發生,以保夏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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