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羅東分局順安派出所警員江冠毅、許志隆,105年7月29日擔服14至18時順風查抄勤務,於15時16分獲報黃姓老翁(黃○順,28年次)疑因久病難癒,長期鬱鬱寡歡,在家借酒澆愁,不堪病魔折騰,萌生尋短念頭,今日酒後失控大聲嚷嚷欲跳河自盡,渠妻深恐發生意外,報警協處,警方旋即驅車趕赴光明路溝渠,驚見當事人身形載浮載乘,溝渠水勢湍急夾帶大量泥沙,緊急以曬衣架於下游架設攔截點,阻擋老翁遭強大水流沖走,江員唯恐黃姓老翁年邁力衰體力不濟,慘遭滅頂,不顧自身安危,奮勇跳入急流下水搶救,過程中遭尖銳異物刺穿腳掌,血流不止,亦然堅毅不拔,負傷背負老翁上岸後,始轉乘救護車送醫治療,經初步診治需待清創後始能接受手術縫合,黃姓老翁家屬事後得知警方冒險犯難積極搶救,感動萬分。
江等2員勇於任事、處置得宜,家屬對於警方積極搶救之行為,防止憾事發生,深感敬佩,足堪表率。
江等2員勇於任事、處置得宜,家屬對於警方積極搶救之行為,防止憾事發生,深感敬佩,足堪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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