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 礁溪溫泉公園營運移轉案說明 —
輕車悠遊股份有限公司在執行宜蘭縣礁溪溫泉公園營運移轉(OT)案過程中,私自印製票券,且擅自將礁溪溫泉公園經營權利之股權65%作為抵押擔保借款等,相關事證具體明確,已構成契約重大違約。宜蘭縣政府於105年5月、6月分別兩次發函催告輕車悠遊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改善違約事項,惟輕車公司皆未改善。
宜蘭縣政府重申,輕車悠遊股份有限公司一再罔顧縣府善意催告其限期改善,擅自使用政府資產,構成重大違約要件,為捍衛縣民公共利益,縣府於105年8月17日起,合法終止與輕車公司之系爭投資契約。並於105年8月18日,依據民間促進參與公共建設法第53條及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及觀光遊憩重大設施接管營運辦法第3條規定,以縣府府旅規字第1050136836號行政處分,要求輕車公司應於105年9月1日上午10時前,配合辦理現場點交及一切接管作業,如該函期限前未配合完成接管作業者,將予強制執行。
因輕車悠遊股份有限公司屆期仍未履行,不配合相關點交作業,更一再以不實說詞誤導媒體及社會大眾,為維護縣民公共利益及政府資產,縣府依法依程序於今日(9/1),在礁溪分局警力支援下進行強制接管,同時會同縣府政風處、及委託律師進行清點及列冊封存(輕車悠遊公司及所屬員工物品)工作,並於今天16:30左右排除障礙,完成接管及進駐工作。
並自即日起針對礁溪溫泉公園相關設備、環境,積極進行檢修、測試作業後,預定將於105年11月17日繼續營運提供湯客更優質之服務,另為確保消費者權益;有關礁溪溫泉公園泡湯票劵之後續處理,訂於105年9月14日下午4時於礁溪旅遊服務中心2樓,邀集持有票卷之消費者召開說明會,讓消費者充分瞭解各式票劵之後續處理方式。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