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偵破單位: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
破獲時間:105年11月27日
嫌犯:楊○○(91年次、壯圍鄉人)
查獲證物:贓款新臺幣700元及犯案時穿著衣服
警方於105年11月27日18時20分許接獲民眾簡女士報案稱所有之重機車於11月26日 18時許在宜蘭市延平一路開興廟前被一名男子打開機車座墊行竊一個粉紅色拉鏈式皮夾內有現金新臺幣700元,警方受理報案後立即由被害人提供之監視影片截取模糊臉部影像,研判竊賊年紀應為未成年臨時起議下手行竊,全面動員查訪附近居民,循線於11月27日 21時30分許在壯圍鄉壯六路段查獲少年楊○○,楊姓少年坦承不諱並起出作案時穿著衣物及贓款新臺幣700元,全案依竊盜案函送宜蘭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宜蘭分局分局長曹祖榮除公開表揚偵辦同仁積極負責態度迅速偵破本案,對於受理民眾各類案件,能本於同理心不分案件大小積極負責態度表示肯定,並呼籲民眾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汽、機車應停明亮處所並加鎖,誤因貪圖一時方便,將工具或財物放置車內,以降低被竊機率,如發現可疑人、車請即向警方反應或110報案,以共同維護治安。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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