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為健全視覺藝術生態,均衡各類藝術發展,建立臺灣美術史料主體論述,培育當代藝術專業人才及團體永續經營,自4月開始,受理申請107年度第二期視覺藝術(計畫類)補助,獎補助對象及內容以強化政策性、國際性、實驗性、扎根性及維護文化多樣性為主。將於107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受理相關計畫申請補助,收件期間為期1個月。
本項視覺藝術(計畫類)補助每年各分上下年度共計2次受理時間,107年度第二期申請時間將於107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申請,凡經政府機關許可登記或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從事文化藝術事業之出版機構等團體或組織,皆可申請。
計畫類補助內容為:1. 國際型藝術展覽、視覺藝術研討會。2. 視覺藝術類節慶活動、雙年展、年會及美術競賽等。3. 藝術史料研究、資料庫、視覺藝術人才培育、藝術評論及視覺藝術類出版等計畫。」等3項。
符合前述所訂補助內容者,皆可提出申請,有意參加者,請把握機會,務必於規定期限內送件,相關資料可查詢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或洽詢專線電話:藝術發展司塗先生(02)8512-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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