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經警方到場了解,為陳姓女子(51年次)因早上9時許從宜蘭火車站搭火車去花蓮,故將機車停放於後火車站廣場,於當日晚間22時許搭火車返回宜蘭後,卻找不到機車,後由警方帶同陳女於前、後宜蘭火車站及周邊尋找,終於在宜蘭後火車站旁尋獲陳女機車,原來係後宜蘭火車站廣場為禁止停車之處所,故機車遭廣場管理人員移置於廣場旁,陳女對於自己亂停車而誤認遭竊感到不好意思,並表示該車是其唯一的交通工具,對於警方用心協助尋回愛車,非常感激。
延平所警員胡新國平日執勤認真,積極參與所內案件,勤務時遇有生活困境的民眾,也會主動伸出援手、關懷開導,為民服務之精神,足堪同仁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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