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分局員山分駐所警員黃振宏日前擔服8至10時守望勤務,接獲張姓報案人指稱其母親電動代步車遺失,請警方協尋。經黃員到場了解後,老嫗表示早上騎乘電動代步車外出購買早餐,返家後將電動代步車停放於住家旁,進屋約1小時後欲再外出時,即發現電動代步車不見了,
張姓報案人稱母親年紀大,且有一點失智症狀,可能忘記將電動代步車停放何處?黃員向報案人了解車輛相關資料及特徵後,隨即與報案人分頭找尋,仔細搜尋老嫗可能經過路徑,最終在員山鄉生態館前人行道上,發現老嫗所有之電動代步車,經黃員檢視該車輛特徵皆與報案人所稱相符,立即通知報案人到場確認,確認無誤後由張姓報案人將電動代步車運回家中,該老嫗見警方順利找到電動代步車,非常開心,與其兒子頻頻感謝警方熱心協助。
邀請你,按讚 或 分享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