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分局延平派出所警員呂美儀於107年06月11日20時許接獲110報案,稱宜蘭市陽明三路有1名迷失老人需協助,經呂員到場,發現該名老婦人騎乘電動輔助車,因不熟悉該處道路而迷失方向,老婦人向警方表示住家約在復興國中附近,故警方載送其至附近尋找,然無所獲,於是先將老婦人帶返所休息,後警方依據老婦人所提供的「江○○、81歲」查詢,查出其年籍資料、戶籍地在員山鄉,惟經轄區派出所前往,該處已非老婦人住處,後經戶籍系統查出其家屬曾居於宜蘭市,
正當警方欲前往該址時,老婦人女兒因晚間發現母親失蹤,遍尋不著,十分著急,於22時許至新民派出所報案時,方知母親因迷失方向,人已在延平派出所。
江女表示於晚間約19時許,買便當給母親食用後,即處理家務,豈料老婦人卻趁江女不注意,自行出門,江女發現母親不見時,十分焦急憂慮,四處找尋,卻又遍尋不著,苦無對策之下,只得報警協尋,所幸順利尋回母親,安然無恙,江女十分感謝警方熱心協助母親返家。
宜蘭警察分局表示,平時在各種集會即要求所屬員警,應積極做好為民服務工作,本次處理警員呂美儀發揮人民保姆之精神,協助迷失老人平安返家,為民服務之行為足為模範,宜蘭分局並呼籲,家中如有罹患失智症狀親屬,請多留意行蹤,並可向社會局申請預防走失手鍊或在衣物明顯處繡上姓名及聯絡電話,以方便協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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