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環保局呼籲民眾應確實做好資源回收,勿將易燃性(如:環氧乙烷、酒精、有機溶劑、二甲苯、甲醇、丙酮、異丙醇、乙醚等閃火點小於60℃之化學廢液及廢瓦斯罐、滅火器、殺蟲劑、髮膠等盛裝各類氣體之廢鋼瓶)、有毒性(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腐蝕性(廢鉛蓄電池、廢乾電池等)、溶出毒性(如:含汞之廢溫度計、血壓計、日光燈管、電子電器產品、鈕扣型汞電池等)、混合五金廢料(如:含油脂之充膠廢電線電纜、廢通信器材、電路版等) 、其他(如:玩具槍彈藥、未燒完全的灰燼等)…等危險物品丟入垃圾車,以上有害廢棄物可交予原購買的廠商逆向回收,或循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分類貯存及委託合格清除處理廠商清理。
環保局也提醒,垃圾車在壓縮的時候,會有氣體或液體噴濺出來,故垃圾車壓縮時民眾應站在垃圾車兩側並保持至少3公尺之安全距離,避免站在垃圾車正後方,以策安全。
若大家都有做好垃圾分類,將不怕有類似意外發生。宜蘭環保局與各鄉鎮市公所為避免有類似危險事件發生,研議「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政策」,預計今(107)年9月1日公告實施。使用透明垃圾袋,清潔隊員於沿線收運垃圾時可目視檢查垃圾包內容物,若發現民眾將回收物或危險物品混入垃圾中,可即時提醒民眾取出,清潔隊及環保局人員亦會不定時辦理破袋檢查,若未依勸導將資源回收物分類出來,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裁處新臺幣1,200至6,000元整,以維護隊員執勤及民眾丟垃圾的安全,相關推動期程將於研議後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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