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馬燈製作

※防範 黴漿菌、腺病毒、呼吸道融合病毒,勤洗手、戴口罩,避免感染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

2018/07/09

強颱「瑪莉亞」來襲|請事業單位保障員工出勤安全

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強颱瑪莉亞來勢洶洶,宜蘭縣政府提醒民眾及早做好防颱措施。為保護宜蘭縣縣民生命安全,若因風雨過大,縣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民眾往返工作場所有安全疑慮者,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上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因強風豪雨非歸咎於勞雇雙方,如事業單位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或工作規則皆無明訂相關給薪辦法,可依據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即勞工未出勤,宜蘭縣政府勞工處建議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應雇主之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事業單位因業務性質,需特定勞工於天然災害發生時()出勤時,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由勞資會議同意。倘事業單位或雇主未參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致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有損勞工權益者,依各該違反之法令處理。

工作場所因天然災害發生致勞工繼續工作有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立即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之必要措施。由於颱風帶來的強風、豪雨及颱風過後從事災害搶修、復建工作最容易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如有外勤作業,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雇主如有必要使勞工於颱風天從事外勤作業,應視作業危害性,置備適當救生衣、安全帽、連絡通訊設備與其他必要之安全防護設施及交通工具,為協助雇主對颱風天外勤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勞動部訂有「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供事業單位參考。

宜蘭縣政府勞工處特別呼籲本轄各事業單位提前做好防颱準備,並保障員工人身安全,避免讓員工於風雨中往返工作,如對上述天災出勤給付工資要點有疑問,請洽縣府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服務電話03-92510001731~1748)。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