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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5

網拍醫材停看聽|正確選用才安心

新聞中心/衛生福利部訊
時有所聞,有民眾代購或大學生網拍醫療器材,以及有家庭主婦在網路上拍賣之前育兒時留下的吸鼻器及耳溫槍,希望能賺點外快。沒想到,可能還沒賺錢就先收到衛生局調查通知,因違規上網販售醫材,而恐遭裁罰。

食品藥物管理署特別提醒,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應為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且有實體店面的藥商,並於網路販售前,須先向所在地衛生局提出登記申請,經核准後才能於網路上公開販售,如果隨意於網路販賣醫療器材,可能涉及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依法得處3萬至200萬元罰鍰,提醒民眾小心以免觸法。

近來網路購物興起,食藥署為兼顧醫療器材產品安全性與便利性,自101年陸續開放醫療器材可於網路販賣,目前已公告開放得於網路等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共計有739品項,包括低風險性之第一等級醫療器材721品項(例如護腕、護膝、紗布、OK繃…等),中風險性之第二等級醫療器材18品項(例如體脂機、保險套、衛生棉條、月經量杯…等)。另外,網頁上刊載之內容,則應以易於消費者清楚辨識之方式,揭露醫療器材許可證資訊、藥商()許可執照資訊及消費者諮詢專線,以確保消費者於通訊交易通路購買醫療器材之安全。

另民眾購買時,則請遵循「醫材安心三步驟,一認、二看、三會用」,首先要先認識哪些產品是醫療器材,第二步驟是在購買產品時看清楚包裝上載明的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並進一步確認醫療器材的標籤、仿單及包裝等標示內容,是否清楚標示出廠商名稱、地址、品名、許可證字號、批號、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等資訊。最後一步則是在使用醫療器材前要詳閱說明書,才能確保挑選了正確適用的醫療器材,且能妥善使用並發揮其應有之效能。透過簡單「一認、二看、三會用」口訣,讓大家都能正確選,安心用!

食藥署呼籲,民眾在使用醫療器材之前,應詳細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使用過程中一旦發現有不良品,或使用後發生不良反應,可以直接到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http://qms.fda.gov.tw通報,或撥打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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