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分局新民派出所警員鄔志明、尹立麟日前擔服22至24時巡邏勤務,於23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宜蘭市中山公園前,有一名身障女子獨自坐在路邊直發抖疑似迷途,經警方到達現場處理,惟該女子未攜帶任何證件,無法得知其年籍資料,因該名女子患有重聽且行動不便,難以溝通,後經員警耐心安撫循循善誘,得知女子姓名為陳○○ (59年次),
表示於下午獨自外出購物,欲返家途中體力不繼且身體不適,無法自行返家,且於該處休息多時,警方先行將陳姓女子帶返所內,提供溫開水及麵包果腹後,並以巡邏車護送陳姓女子返家,其家屬對警方為民服務之熱忱,助人為懷之精神,深表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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