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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9

2至4歲育兒津貼|108年8月首次受理申請

新聞中心/教育部訊
教育部自今(108)年81日起受理24歲育兒津貼申請,符合補助資格者,每人每月發放新臺幣2,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每人每月加發1,000元,預估全國約有40餘萬名幼兒受益。教育部依據行政院核定的「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以「擴展平價教保」及「減輕家長負擔」為重點,並採擴大公共化、建置準公共機制及擴大發放育兒津貼等策略,三箭齊發,無縫銜接05歲的教保措施,達成全面照顧。


其中,擴大發放育兒津貼部分,教育部銜接衛福部02歲育兒津貼,自今年8月起,全國同步將發放年齡擴大為24歲。
教育部表示,小朋友滿2歲生日的下個月起,到學齡未滿5歲前,沒有就讀公立、非營利或準公共幼兒園,且家庭綜所稅率未達20%,也沒有在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未接受政府公費安置者,每月發給育兒津貼2,500元,第3()以上子女,除了原有的2,500元外,每月再加發1,000元。

同時,教育部特別提到,由於24歲育兒津貼是政府第1次實施的新措施,為了簡化行政作業,採取以下便民的做法:
一、就近申請:除了戶籍在嘉義市的小朋友,家長必須要到聯合里辦公處申請外,其他21縣市的家長則是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申請地點遍布各地,家長可以採親送或郵寄方式辦理。
二、大量簡化行政作業:建置育兒津貼資訊系統,介接各部會相關資料,透由科技優化整體服務。
)對家長:新申請的家長,只要填寫申請表、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金融機構帳戶影本,並視需要提供其他佐證文件即可;已請領0-2歲育兒津貼者,只要小朋友滿2歲生日當月還有在領取者,採跨部會資料介接,家長不用再重新申請。

)對行政機關:由資訊系統協助資格比對,並產出撥款清冊及核定通知書等表單,大幅簡化地方行政人員的業務負擔。
11場縣()及鄉(鎮、市、區)行政人員教育訓練,並且補助各鄉(鎮、市、區)公所作業費及地方政府行政人力,減輕行政部門的業務量。


教育部提醒,24歲育兒津貼會在家長申請的次月月底前匯入申請人指定帳戶,之後各月份的補助也會於每月月底前撥入。如果家長想要更瞭解育兒津貼相關資訊,可以到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https://www.ece.moe.edu.tw/)查詢,或撥打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205-10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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