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馬燈製作

※防範 黴漿菌、腺病毒、呼吸道融合病毒,勤洗手、戴口罩,避免感染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

2019/07/27

海岸鬆綁!|內政部:7日以下活動免申請許可

新聞中心/內政部訊
為便利民眾親近海岸,內政部於(25)日部務會報通過修法,將來在海岸舉辦7日以內常見的6大類活動,例如:王船祭、露營、沙雕展、拍攝影片等,都不必再申請許可,只要在15日前向主管機關報備即可,確保民眾親海的權益。 


增進親海意願 6類短期活動免申請
內政部表示,這次通過「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灘獨占性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是考量海岸及沙灘常有各種活動,為避免動輒須依法申請,過度干擾民眾,故修法放寬,只要是未設置固定設施、日期7日以內的6大類活動,於活動前15日向管理機關或地方主管機關報備即可,不須再申請獨占使用許可,讓民眾更易親近海岸。

這次開放免申請許可的海岸短期活動,包括以下6大類:
一、王船祭、飛魚季等祭典儀式或慶典活動。
二、牽罟、露營、營火晚會、沙灘排球架網、撐洋傘、沙雕展、淨灘等休閒體驗活動。
三、環境教育解說、學術研究調查採集等教育研究活動。
四、電影、紀錄片等影像拍攝記錄活動。
五、災害防救演習活動。
六、其他經地方主管機關會商管理機關認定的活動。 

內政部指出,不必申請許可的短期活動,主辦單位在活動後,仍須將海岸恢復原狀,把乾淨的沙灘及海岸還給大眾。此外,同一個短期活動,若1年內活動日數累計達3個月以上,則必須循程序在活動前申請許可,以避免遭特定活動長期占用。 

公安及救災優先 緊急使用免申請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也針對公安及救災需要,明定得優先獨占使用海岸,管制或禁止人員、車輛、船舶或其他行為進入或通過危險區域,無須先申請獨占使用許可,以確保重大災害發生後,能夠及時因應處置。

內政部指出,這次的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相關資訊也已登載於營建署網站(https://www.cpami.gov.tw/)「首頁/營建署家族/營建業務/綜合計畫組/海岸管理專區」,歡迎民眾上網瀏覽查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