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0

守護安全|宜警巡邏發現民眾未戴口罩函報開罰(影音連結)

記者陳仁宗/宜蘭縣報導        宜蘭分局新民派出所所長陳特龍、警員吳家甯、張家華今(20)050分許擔服巡邏勤務時,發現一位黃姓民眾未配戴口罩行走於宜蘭市舊城北路路段,黃姓民眾未隨身攜帶口罩,無法立即配戴,該行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罰鍰,本分局員警依規定於現場全程蒐證,依法填寫移送記錄單,相關卷宗資料函報衛生局依權責裁處。

宜蘭分局呼籲,全國疫情警戒進入第三級期間,民眾務必減少非必要的外出及活動,出門確實戴好口罩,並且勤洗手與消毒、注意手部清潔,外出至公眾場所落實實名制等相關規定,如有發現相關違規情事,警方將於現場蒐證並移請主管機關裁罰。

 

守護安全宜警巡邏發現民眾未戴口罩函報開罰(影音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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