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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 黴漿菌、腺病毒、呼吸道融合病毒,勤洗手、戴口罩,避免感染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

2021/05/17

因應宜蘭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升至準第 三級,本署遵照法務部及臺灣高等檢察署指示,已訂定各項應變措施

記者陳仁宗/宜蘭縣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5)日宣布,雙北市自 110 5 15 日至 28 日升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 情警戒至第 2 級,考量宜蘭與雙北地區通勤工作密切,宜蘭縣 政府昨日宣布宜蘭疫情警戒提升為準第三級,基於防疫優先及 維持公務必要服務原則,本署爰比照雙北地區警戒情形,訂定 防疫升級應變措施。


本署針對防疫警戒升級,已分別就(一)偵查及公訴業務、 (二)執行及觀護業務、(三)行政管理、(四)差勤管理等四 大部分訂定應變措施。重點包括:自即日起至 5 28 日止, 暫緩一般案件開庭、到案執行及保護管束人例行性報到、採驗 尿液、社會勞動等,惟內勤解送、外勤相驗、遠距視訊案件、 各監獄釋放之假釋人依限報到、符合撤銷假釋要件且情況急迫 者,及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之案件,仍繼續辦理。


受傳 喚或通知之民眾若有疑義,可先以電話與承辦股聯繫。另為維 護洽公民眾與同仁安全,本署各類專案會議、行政會議,改以 視訊方式召開。民眾若有申告案件,請儘量改以遞狀方式進 行,且進入本署洽公請全程配戴口罩,體溫超過 37.5 度者禁止 進入本署區域,以共同維護宜蘭防疫安全。

上開各項應變措施,本署將視疫情變化隨時因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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