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仁宗/宜蘭縣報導 》 宜蘭分局員山分駐所警員潘志旺、許瑞章日前擔服14至16時勤務,於15時許受理1民眾慌張進派出所報案,表示因將車輛停放員山鄉農會前,剛下車欲抱小孩時,車輛卻不明原因突然上鎖,導致4個月幼童遭反鎖車內,警方立即協助通知轄內鎖匠,告知急迫情況及車輛廠牌、車型,並陪同陸姓車主到停車現場,
一路安撫其緊張情緒,經鎖匠趕赴現場,迅速將車門打開後,才讓陸男鬆了一口氣,喜極而泣立刻抱起車內幼童,陸男對於警方即時協助,深表感謝之意。
宜蘭分局呼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違者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駕駛人如將6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單獨留置於車內者,須處駕駛人3000元罰鍰,並須施以4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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