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仁宗/宜蘭縣報導 》 羅東分局於113年2月26日0時10分許,接獲消防單位通報,在羅東鎮培英路一處民宅發生火災,羅東分局立即派員趕赴封鎖現場,並疏導交通,現場經消防人員撲滅火勢後,救出屋內4名受困住戶,並送往羅東博愛醫院救治。
經調閱監視器影像,發現遭人為點燃鞭炮朝該民宅施放,隨即引發火勢,羅東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偵辦,發現犯嫌在案發前半小時,穿著帽T戴口罩遮掩臉部,騎乘腳踏車至現場勘查,並躲藏在附近伺機犯案,待無人車往來後,取出預藏的高空煙火,點燃後朝民宅施放,引燃屋外擺放之雜物,犯案後立即騎乘腳踏車逃離現場,逃逸過程中,更變裝躲避警方追查。
羅東分局分局長陳至瑋表示,任何傷害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的暴力事件,一定從嚴究責絕不姑息,以行動宣示警方捍衛治安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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