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仁宗/宜蘭縣報導 》 宜蘭分局新民派出所副所長繆承澔、警員林楚穎日前晚間21時許,接獲1位彭姓民眾報案稱:因由外地來宜蘭參加活動,活動結束後前往東門夜市「迺夜市」,卻在迺完夜市後找不著愛車,忘記將愛車停放何處?
警方獲知上情後,先請彭民回想渠所行經路線,並積極協助調閱監視器過濾,最後警方研判彭民愛車應停放於舊城東路與光復路口一帶,於是陪同彭民在周遭道路附近尋找,迅速的在光復路39號前,協助渠尋回愛車,彭民對警方積極熱心協助,不勝感激。
宜蘭分局提醒:駕駛車輛或騎乘機車外出時,為避免遺忘車輛停放位置,可以於車輛停妥後,以手機拍照紀錄其停放位置,免於找不到愛車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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