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仁宗/宜蘭縣報導 》 於7月1日17時許,民眾報案在員山鄉永金二路堤防有民眾糾紛,經警方到場處理係報案人在訓練鸚鵡飛行,不料該鸚鵡停在河堤步道休息時,遭一名路過男子撿拾該鳥,經報案人到場要求放開鸚鵡始讓鸚鵡自行飛至報案人機車上,案經報案人檢具其鸚鵡傷勢相關資料,
於7月2日至員山派出所提出竊盜、侵占、毀損等刑事告訴,另製作該男子相關筆錄資料後,移請宜蘭地檢署偵辦,後續將請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依據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置。
宜蘭分局呼籲:依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如遇有可疑人事物,請撥打110請求警方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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