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仁宗/宜蘭縣報導 》 羅東分局於前(26)日下午5時許接獲報案稱在羅東鎮某路段發生交通事故,即派遣警力前往現場。 到場發現肇事車輛之李姓駕駛人精神恍惚且言行舉止異常,施以唾液快篩試劑檢測,結果呈毒品陽性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偵辦。
羅東分局呼籲,施用毒品、麻醉藥品等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已違反刑事法令;警方將持續加強執法,以確保用路人之行車安全,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誤蹈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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