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馬燈製作
2015/12/11
立法委員候選人:孫博萮 新聞稿
【記者陳仁宗報導】
拒絕競逐加碼政策買票的競選支票,拒絕選戰資源軍備賽,推動公費選舉、拒絕全民養政黨與候選人,廢除競選補助款。
每到選舉,各候選人常為爭取選票,未考慮政府財務現況,競逐加碼開出政策買票性質的競選支票,加重政府財政負擔,所有政府政策應兼顧必要性、公益性與永續性,以確保資源善用,所有補貼性質的福利政策應審慎評估且確實排富,而非喊芭樂拳。
每次選舉都看到許多候選人砸大錢做廣告、競選小物免費送、炒米粉貢丸湯任君吃喝,久而久之成為習慣,沒有這麼做的候選人都會被視為「選假的」,因為選舉總要花掉這麼多錢,造成候選人在當選後總要想盡辦法累積下一次選舉的資本,因而產生許多與財團、資本掛鉤的惡狀,在職務上處處給予金主方便,造成現今許多政策法令都只對財團友善,對人民苛刻。因此我主張推動公費選舉,讓有心參政的所有候選人有公平競爭的機會,同時避免有資源者以大量影音廣告的選舉視聽暴力充斥選戰。
依中選會資料,2012年總統大選國民黨「馬吳配」獲2億6百萬餘元、民進黨「英嘉配」獲1億8千萬餘元補助款。無論有無當選,只要過門檻,通通有獎,但是沒到門檻,沒獎就算了,連保證金都沒收。沒當選但過門檻的候選人領了大筆的補助款成立基金會,運作自己的政治生命,但對於人民的意義為何?應該將這些預算投注到公費選舉的公共資源上,讓沒有資源的候選人也有公平的露出。
中選會每年預算10億餘元中有6億多是政黨補助金,美其名是維持政黨正常運作,但是人民有什麼義務要養政黨?且讓政黨法在立院躺二十幾年,政黨有權無責,非常不合理,賄選判刑確定其競選補助經費也不必追討,內政部2012年說要研議修法至今無下文,公平正義在哪裡?
政黨補助金係依政黨票得票數超過5%門檻,即可每票補助50元且連續領四年,2012選舉後,國民黨可每年領近3億、民進黨2億2千萬餘元、台聯黨5千萬餘元、親民黨3千萬餘元。無論你是否支持這些政黨,這些經費卻都一律由全民買單,大黨恆大、小黨恆小,合理性與比例性又在哪?
邀請各候選人支持:為降低參政門檻,不讓選舉成為資源軍備競賽,人民亦非候選人與政黨的提款機,當選後承諾推動公費選舉:
1. 降低登記保證金金額。
2.降低登記保證金發還之門檻。
3.請中選會公布登記保證金計算基準並進行與國外相關規定之比較。
4.請中選會公布過去遭沒入之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歷年收支明細。
5.請中選會公布1989年起選票補貼款與政黨競選補助金支出明細。
6.支持『廢除選罷法第43條』關於廢止候選人選票補貼款與政黨競選補助金之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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