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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1

回收鉛蓄電池高成長|創造循環經濟高價值

新聞中心/環境保護署訊
我們日常代步的交通工具汽、機車汰換下來的廢鉛蓄電池到哪兒呢?根據環保署統計國內去年回收約7萬公噸廢鉛蓄電池,相當1年就回收530萬顆廢棄的汽車用鉛蓄電池。
環保署表示,廢鉛蓄電池為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近5年稽核認證處理量由9937千公噸,至104年已大幅成長超過69千公噸,回收率達93.65%,預估今 (105)年可突破7萬公噸。回收的廢鉛蓄電池經過破碎、分選後,可分選出鉛及塑膠廢料,其中鉛金屬部分,經由原料摻配、熔煉及精煉程序製成鉛錠。以104年為例,回收原料鉛達54,500公噸,煉製鉛錠達49,000公噸,以104鉛錠平均售價每公斤新臺幣(下同)50.5元計算,其產值約為247,000萬元,鉛錠可做為鉛蓄電池主要原料,亦可使用於製造鉛錘、鉛板等鉛產品。此外,電池外殼破碎清洗浮選後,亦可成為塑膠二次原料,以104年為例,計產出4,300公噸塑膠二次原料,可用於製造腳踏車踏板、工具手提箱等各項塑膠再生品,估計可創造約1億元的產值。無論是鉛金屬或塑膠料的回收再利用,不僅充分發揮經濟價值,更有效達到物質循環再利用的永續目標。

環保署提醒,經使用後汰換下來的廢鉛蓄電池,如未妥善回收處理及再利用,可能使重金屬鉛流布於環境,人體若吸入環境中的重金屬鉛,將影響神經系統並造成貧血、腦部及腎臟功能受損等人體危害。因此,民眾如有廢鉛蓄電池可透過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工廠、交通場站及車輛保修業等事業所產生的廢鉛蓄電池,則可送交合法的回收處理業者。

環保署也呼籲,廢鉛蓄電池於回收貯存過程中,需妥善堆置切勿自行拆解,避免廢酸液及重金屬鉛造成環境污染。如有廢鉛電池產出,應儘速交付合法管道回收,除可有效避免廢鉛蓄電池污染環境並可加速回收處理及再利用。如需進一步了解資源回收相關資訊,可上資源回收網站(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讓我們一起善用智慧將垃圾變黃金,資源永續循環使用,為愛護地球盡一分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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