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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6

落實飲食健康權 保障食品及消費安全

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為保障民眾的健康與消費安全,針對日本核災周邊縣市的食品輸台,宜蘭縣政府表示,我們反對有輻射污染或不符標準的食品進口。凡是開放進口的食品,都必須經過科學檢驗,在符合國家標準,並清楚標示產國/產地的情況下,才能讓民眾選購,政府針對食品安全務必嚴格把關。同時本府已在第一時間要求中央,務必在本縣召開公聽會以釋民惑。
宜蘭縣政府指出,宜蘭縣是一個對農業環境、食品安全嚴格要求的地方政府,因為吃得安心是人民的基本權利,之前率全國之先訂定「宜蘭縣飲食健康權自治條例」,從「食農」、「食育」、「食安」著手,目的也是為了保障民眾食的安全。而在美牛開放議題時,縣府亦率先推動拒用瘦肉精肉品自主管理商店安心標章,同時已擬具「宜蘭縣飲食健康權自治條例」第十條之一修正草案,增訂本縣販賣之國內外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以保障民眾食的安全。

宜蘭縣政府強調,食安議題是民生大事,政府有義務讓民眾安心,尤其針對高風險食品,我們的標準何在?如何落實「加強管制,安全輸入」原則?地方政府如何配合高風險食品之流通,加強市場查核,嚴謹把關,以保障市面流通產品之安全?這些都需要明確的向民眾說明清楚。基於重要政策需要資訊充分掲露、透明化與充分溝通的處理原則,縣府已在第一時間爭取在宜蘭加辦一場次的說明會,以解民眾的疑惑。

另本府已將日本輻射食品資訊公告於衛生局網站http://www.ilshb.gov.tw/index.php) 「主題專區/食品衛生/重大食品議題說明專區/日本食品管理工作專區」項下,民眾如有相關疑慮,也可致電衛生局食品安全諮詢專線03-933277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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